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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 20:05: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才〔2025〕3号)精神,现就开展第一批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育成项目分为A、B两类,全省共计遴选支持约40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厦门市推荐名额为A类项目共32个,B类项目共57个,其中:(1)市属企业、科研院所推荐名额合计5个A类项目、30个B类项目;每家用人单位最多推荐申报1个A类项目、2个B类项目;(2)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中医院推荐名额合计27个A类项目、27个B类项目;每家用人单位最多推荐申报5个A类项目、5个B类项目。

支持在闽台籍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育成项目。


二、遴选条件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目标

育成项目旨在发挥导向作用,资助引导我省青年科技人员,面向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科技人员培养和技术创新,支撑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项目。项目总体定位属性和资助目标如下:

A类项目。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处于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选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探索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续青年科技人员培养。

B类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青年技术骨干、技能型人员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聚焦企业技术革新、加速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独立主持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有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

2.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

3.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福建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

5.申报人尚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已入选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推荐